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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7-09-14 17:23   管理员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利津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利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gcfu.com/zwgk/xxgk1/xxgkzn.htm)上查阅,也可以到县教育局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 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 ) 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或者本机关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教育的专项规划。

(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

1)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需提交的材料。

2)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

3)各类招生考试录取的条件、时间、范围、程序、分数及录取情况。

4)贫困生救助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

5)学校和学生安全方面的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

6)教师教育与培训情况。

7)体育、艺术类考试政策、时间、程序,国防与健康教育的规定与内容。

8)教育条件装备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及主要工作情况。

9)教科研方面需要公开的业务工作、评比活动。

10)教育经费管理政策和工作情况。

11)教育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情况。

12)各类教育督导检查、评比的内容、依据、时间、程序。

13)其他应当公开的综合性教育工作、阶段性工作。

( )统计数据

1、教育事业发展统计信息和数据。

2、教育经费预、决算信息和数据。

3、其他

(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1、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2、人事任免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情况。

4、评先树优情况。

5、其他应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详见《利津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公开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址为 http://www.zgcfu.com/xxgk/zw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32

2)公开时限:本机关自政府信息形成20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国家要求保密的内容除外)。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利津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利津县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621563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5629550),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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